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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伙关系没解除能否分割财产

 

一、合伙关系没解除能否分割财产

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合伙关系没有解除的,合伙企业没有清算的,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,但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除外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》

第二十一条 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,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;但是,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,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。


二、合伙财产的性质

合伙财产指合伙存续期间,合伙人的出资、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。合伙财产包括两部分:一是全体合伙人的出资,是指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;二是合伙企业成立后解散前,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全部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的资产。

以现金或明确以财产所有权出资的,意味着所有权的转移,出资人不再享有出资财产的所有权,由全体合伙人共有。合伙人退伙或者合伙企业解散时,合伙人只能以分割共有财产的方式收回出资的价值量。以房屋使用权、商标使用权、专利使用权等权利出资的,出资人并不丧失房屋所有权、商标权、专利权等权利,合伙企业只享有使用和管理权。合伙人退伙或合伙企业解散时,合伙人有权要求返还原物。

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按份共有。这种份额表现为一种潜在的份额,只有在分配合伙企业利润和退伙以及合伙企业解散时,份额比例才有意义,其作为各合伙人分配利润和分割财产的依据。

三、合伙财产的分割应该如何进行

对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,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,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,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,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:

1、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,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;

2、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,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,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;

3、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,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,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,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;

4、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,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杈,又不同意该合伙又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,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,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。


整理:潘嵩婚姻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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